遵义市中医院纪委工作建议函告制度(试行)
为增强纪委监督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督促监督支部、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促进各支部、科室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遵义市纪委市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遵义市中医院纪委工作建议函告制度》
一、工作建议函告目的和意义
建立纪委提示工作建议函告制度,旨在针对医院各支部、各科室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前介入函告,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工作建议函告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
三、工作建议函告内容:
1.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开展有差距的;
2.市委巡察、大型医院巡查及其他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整改工作不力的;
3.“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推进落实存在问题的;
4.党员、干部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5.支部、科室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6.支部、科室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损失,需要认真吸取教训,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整改的;
7.其他需要调查说明的;
8.有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调查报告的。
四、工作建议函告部门
全院各支部、各科室。
五、工作建议函告程序
1.信息收集。院纪委通过纪律审查、专项检查、走访调查、责任制考核、信访举报纪录等途径发现各支部、各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符合工作建议函告制度规定的内容。
2.工作建议函告形式。拟定《遵义市中医院纪委工作建议函》和下发建议函,执行“函告-督导-整改-反馈”闭环管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3.审核确定。院纪委在情况收集整理的基础上拟定《遵义市中医院纪委工作建议函》经院纪委书记审定后由纪委综合室函告支部或科室。
4.送达工作建议函。向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送达《遵义市中医院纪委工作建议函》并由责任支部、科室签收,明确整改完成时限。
5.资料归档。支部或科室将整改落实情况经分管领导或者院班子审核签字后,归口纪委综合室保存,有关事项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