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7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聘用的张喜佳同志已考取医师资格,现根据工作需要,拟聘张喜佳同志在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现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期:2017.06.26——2016.07.02(为期7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28234657(刘院办公室)、0851—28250293(杨院办公室)、0851—28221035(人事科)。
姓 名 |
学 历 |
现岗位等级 |
现有资格等级及取得时间 |
拟聘岗位等级 |
备注 |
张喜佳 |
本科 |
十三级 |
医师(2016.12.02) |
医师(十二级) |
临床医学 |
人事科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