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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0/08/07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聘用的张喜佳同志已考取医师资格,现根据工作需要,拟聘张喜佳同志在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现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期:2017.06.26——2016.07.02(为期7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28234657(刘院办公室)、0851—28250293(杨院办公室)、0851—28221035(人事科)。

 

 

现岗位等级

现有资格等级及取得时间

拟聘岗位等级

备注

张喜佳

本科

十三级

医师(2016.12.02

医师(十二级)

临床医学


人事科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