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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部

2020/06/18

医务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院方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院方,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负责的工作如下:

1、对全院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经常处于最佳状态,以达到取得最佳医疗效率和医疗效果的目的。
2、拟定有关业务计划,医疗指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督促检查。
3、深入医疗、医技科室,了解和掌握有关诊断、治疗和检查情况,督促医疗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制定有关医疗管理的制度、文件和办法,解释相关医疗政策,督促检查医疗、医技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的落实和实施情况,组织科室间协作,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重大抢险救灾,院内外会诊、协调解决危重病人的住院、治疗。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宣传、咨询等任务,负责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7、负责执业医师的考核、医生的执业准入、变更以及全院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8、受理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组织医疗事故的鉴定,并提出处理的初步方案。
9、.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的门诊、急诊管理工作。
10、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11、负责下乡帮扶工作

12、负责对临床科室每月的目标考核及汇总工作

13、负责行政查房的安排,汇总工作

14、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