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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的目标

2020/08/07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区为基础,以重大卫生问题、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

 

  (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三)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2010年,旗县区健康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达3—5人,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100%。

 

  (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0年,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组织与网络。

 

  (五)保证常规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3--5%。

(六)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知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结合农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至2010年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50%。

 

  (七)深入开展城镇社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落实《城镇社区居民楼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干预。至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60 %以上。

 

  (八)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城乡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到2010年,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90%、8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70%、60%。

 

  (九)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意见》([2006]51号文件精神,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至2010年,患者及家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知识培训达90%以上。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

 

  (十)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2010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复训,考核合格上岗。各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科普宣传。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疏散通道通畅,应急措施健全,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十二)积极开展控烟教育。加强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活动。到2010年,70%的中小学校、80%的医院成为无烟场所。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区为基础,以重大卫生问题、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

 

  (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三)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2010年,旗县区健康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达3—5人,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100%。

 

  (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0年,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组织与网络。

 

  (五)保证常规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3--5%。

  

(六)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知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结合农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至2010年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50%。

 

  (七)深入开展城镇社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落实《城镇社区居民楼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干预。至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60 %以上。

 

  (八)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城乡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到2010年,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90%、8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70%、60%。

 

  (九)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意见》([2006]51号文件精神,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至2010年,患者及家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知识培训达90%以上。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

 

  (十)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2010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复训,考核合格上岗。各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科普宣传。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疏散通道通畅,应急措施健全,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十二)积极开展控烟教育。加强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活动。到2010年,70%的中小学校、80%的医院成为无烟场所。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