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6
根据《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聘用闵香玉等9名同志为遵义市中医院工作人员的通知》(遵市卫健聘〔2021〕2号)、《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聘用牛兰兰等89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遵市卫健聘〔2021〕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聘用的廖书恒等31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现根据工作需要,拟聘廖书恒等31名同志在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现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期:2021.12.06——2021.12.13(为期7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28768398(纪检办公室)。
附:
遵义市中医院
2021年12月6日